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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开机广告 有损品牌美誉度/违反相关法规

手机中国 【原创】 作者:王勃 2019-04-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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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MO新闻】如今智能电视的售价越来越便宜,一台55英寸的互联网智能电视甚至只要2000元,仅仅相当于中端手机的价格。然而,这些电视普遍都内置了开机广告,短则15秒,长的甚至超过了1分钟,让用户十分闹心。对此,人民日报给予了尖锐的评论。

智能电视
智能电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开机广告但在产品说明书和详情介绍页面未提及,是损害了用户知情权。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强制消费者看广告,不给其自主取消、关闭广告的权限,也有违“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的条款。现在很多电视的网购页面的确有关于开机广告的提醒,但大部分无法手动关闭。

  相关家电企业表示,智能电视开机启动需要一定等待时间,加入广告可以缓解用户开机时的枯燥。人民日报认为,更深层次原因恐怕在于,智能电视生产商前期以低价抢占市场,后续靠广告等来补贴利润,是盈利模式使然。

电视开机广告
电视开机广告

  开机广告是智能电视生产企业和广告主的“双赢”,对用户并没有什么好处。企业如果只看短期效益,最终影响的必然是品牌的美誉度,不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因此,只有品质过硬、更加智能、更加人性化的优质商品,才能匹配高质量的服务与体验,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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