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中国】价格低且能够让用户足不出户享受购物乐趣的电商模式正大行其道,因此也传出电商终有一日能够全面取代实体店的观点,这个观点并不是完全没有实现的可能,但前提是电商模式要解决好用户体验。因为实体店则是先试用后购物,而电商模式是先购物后试用,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当消费者通过电商渠道购物之后试用不满意怎么办?
为此,自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针对电商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做了明确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新消法的实施无疑给了消费者后悔的权利,但在实际的消费过程中,商家是否会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呢?日前,手机中国对多个电商平台手机产品的“7天无理由退货”进行了亲身体验,一起来看一下新消法颁布两周年之际的真实落地情况。
本次测试,我们共计选取了30款机型,其中22款分别购买自各厂商的官方商城,品牌覆盖包括三星、苹果、小米、华为、中兴、OPPO、vivo、魅族、联想、金立、酷派、乐视、努比亚、ZUK、360手机、一加、锤子、TCL、蓝魔、青葱、微软以及小辣椒;4款购买自京东、苏宁、国美、1号店四家电商平台自营;另外4款购买自几个品牌的天猫品牌授权店。我们将在产品到货之后要求无理由退货,看看各商家是否支持我们的合法诉求。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