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掌握了2亿人的个人信息?
从没想过让笔者每天坐电梯能看到移动电视广告的分众无线,和垃圾广告有什么关系。不过今年3·15晚会,把这个广告业巨头推到了前台,有点杀鸡儆猴的味道……
“分众无线不愿意把自己定义为群发公司,但实际上他们就是群发公司。”——某运营商一位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分众无线的最大广告渠道就是手机广告短信群发。其一大卖点就是“精准营销”。好听一点的说法就是把适当的广告精确地投放到目标消费群体的手机里去。而细细品味不难发现,实现所谓的“精准营销”,就必然拥有精确的手机用户资料。与分众无线曾经宣称的“拥有超过2亿手机用户个人资料”的说法不谋而合。
在我国,手机用户大约在5亿左右,而分众无线所掌握的手机用户资料,几乎达到了50%。如此众多的信息,从何而来呢?据笔者了解,除了极少数与手机用户有订购关系,绝大多数都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比如从医院、商场、保险公司、民航、网站、汽车经销商等一些消费者曾经填写过个人资料的地方购买,甚至可以从运营商那儿购买,价格以分为单位计算,非常便宜。而从运营商那儿购买的用户资料最准确、质量最高。当然,从运营商获得的信息不是运营商公司行为,而是运营商内部员工出卖,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介于我国的“谁起诉谁取证”的法律条款,对于手机用户来说维权相当困难。
有了广告投放需求,有了庞大的手机用户信息数据库,像分众无线这样的大大小小的“群发公司”,便成了垃圾短信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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